招商要求及政策

作者:超级管理员 更新时间:2023-07-11 点击数:418

招商要求

1、入驻企业需具有对应的法人资质及经营许可;

2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取得相关许可;

4、公司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,如实申报、缴纳社会保险费;

5、外地驻巴办事处、小型培训企业及机构可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区;

6、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招商引资重点企业;

7、由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本地具有示范性、带动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。

入驻扶持(合同期五年)

1、租金:前三年房租全免,第四年享受标准租金八折优惠,第五年享受标准租金九折优惠;

2、物业管理费用:降低至一元/月/平收取;

3、公共设施设备:培训中心会议室根据需求免费使用、招聘工位一千元/年/个;

4、工作生活保障:食堂供应餐食、外地人员可入住园区宿舍(费用自理);

5、平台搭建及交流:不定期组织入驻企业交流会,以及举办行业交流峰会等主题性沙龙活动。
备注:入驻前需缴纳二十元/月/平的一年租金为履约保证金,该保证金可冲抵第五年的房租使用。